强冷空气来袭!多地气温将暴跌20℃以上******
据中国天气网消息,2023年首场大范围雨雪即将上线,预计11日至15日,这股强冷空气将给我国带来剧烈降温、大风及大范围雨雪,东北、江淮、江南等地部分地区气温将暴跌20℃左右,华北、黄淮等地有明显雨雪,不少地方将是今冬初雪。
全能型冷空气带来大范围雨雪
华北黄淮等地初雪虽迟但到
“这股强冷空气具有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且相态复杂的特点。”中国天气网气象分析师张娟介绍,此次冷空气强度强,推进速度较慢,加上有南支槽配合水汽输送,所以造成雨雪范围较广,我国除西藏以外的其余大部地区都会先后受到雨雪的波及。
从具体的雨雪进程来看,10日至12日新疆北疆地区持续风雪天气,阿勒泰、塔城等地将有大到暴雪,西北地区东部、华北、黄淮会有分散性的雨雪天气;13日随着冷空气逼近,冷暖气流正面“开战”,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东北到江南中北部等地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将先后出现雨转雨夹雪或雪。
13日早晨,雨雪分界线将位于甘肃南部至华北北部、黑龙江南部;14日早晨,南压至华北南部、陕西南部;15日早晨,到达贵州北部至长江中下游沿线;16日,进一步南压至贵州南部至江南中北部一线。
较强降雪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中部、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山东南部的部分地区,这些地方可能出现中到大雪、局地暴雪,新增积雪将在5厘米左右。
省会级城市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都有可能在13日前后迎来今冬初雪。和常年相比,当地今冬初雪时间均已经迟到了一个月以上。“不过目前预报时效较远,最近异常的暖会让雨雪相态的转换有一定不确定性,需临近再关注。”张娟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暖湿气流强盛,大气不稳定能量增强,12日至14日期间,江淮、江汉、江南等地的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同期少见的闪电和对流性降水天气。
我国多地气温将暴跌20℃以上
湖南江西等地从初夏跌至深冬
由于近期回暖迅猛,因此这次冷空气带来的降温将非常剧烈,其中东北地区、江淮、江南等地部分地区气温降幅将达到20℃,局地甚至能达到25℃左右。降温过后,中东部大部地区平均气温将由前期偏高逐渐转为偏低,全国冷暖形势将实现大逆转。
从降温进程来看,西北地区将率先受到影响,11日至12日,新疆、甘肃、青海降温幅度可达6~12℃,新疆北部降温超过14℃。
12日夜间到13日白天,内蒙古、东北、华北一带将出现6~12℃的降温,其中内蒙中东部、黑龙江、吉林等地降温将达到12~16℃,局地降温幅度可能达到20℃左右。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2日最高气温2℃,15日就将降至-17℃,降幅可达19℃。
13日夜间到15日,黄淮、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也将开始自北向南陆续降温,其中山东南部、安徽、江苏北部、湖北东部、湖南、江西等地部分地区降温幅度有可能达到12~16℃,局地超20℃。以长沙为例,13日最高气温还有26℃,15日将骤降至2℃,降幅达到24℃,直接从初夏跌至深冬!
降温过后,17日早晨,最低气温0℃线将位于云南东部至贵州、江南中南部一线,-10℃线位于华北中南部、陕西南部一线。
友情提醒,本周中东部地区先暖后寒,降温如换季,各地公众应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着装。同时,眼下已经进入春运高峰期,即将上线的大范围雨雪天气将对交通出行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有出行计划的公众多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以及交管部门的路况信息,妥善安排行程,安全顺利出行。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监制:张越
编辑:周喆、伍越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