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温暖故事******
“情系老兵办实事,真情服务解忧难”一面红色的锦旗,一封感谢信,一位退伍老兵发自肺腑的感激情,让长春市宽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温暖而感动。
近日,1983年退伍老兵宫艺为宽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
这背后又发生了什么故事呢?别着急往下看!
宫艺说:“真的特别感谢工作人员的倾心服务,帮助我在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系统已经关闭的情况下,上报沟通申请,最终系统开放3小时把我录入了,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医保补缴工作。”
据了解,宽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得知宫艺在办理个人医保退休手续出现无法缴费等难题时,工作人员主动担当,在严寒的天气里,多次专程去医保中心帮他沟通办理,最终帮助他完成医保退休个人缴费。
“不以小而不为,不以繁而不做”,长春市宽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服务退役军人工作中切实做到“工作有落实、担当有作为,服务有温情,学习有实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