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重磅盛会,我们一起走过!******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重磅盛会篇】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年终岁尾,我们驻足回望,过去的一年里,中国绘就着一幅“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图景;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形成了全球最为庞大的数字社会;过去的一年里,水乡乌镇、榕城福州、喜都长春……在中国大地上,一个个城市坐标、一场场互联网重磅盛会,见证了网信发展的砥砺奋进,也续写着互联网发展的时代新故事。
■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
2022年8月28日至29日,以“弘扬时代新风 建设网络文明”为主题的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在天津举办。
本届大会由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天津市委网信办共同承办。大会期间发布了《共建网络文明天津宣言》、2021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2022》和网络文明主题歌曲。期间,围绕网络内容建设、网络生态建设、网络谣言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主题举办了10场分论坛。
作为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中国网络文明建设成果展分为综合展区、地方展区和互联网企业展区三个展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摄
■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
2022年11月9至11日,以“共建网络世界 共创数字未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在浙江乌镇举办。11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致贺信。
本次峰会是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后的首届年会,由世界互联网大会主办,浙江省人民政府承办,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峰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举办了“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践案例发布展示活动、“互联网之光”博览会、“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等重要活动;还围绕四大板块设置20场主题分论坛。
光明网记者 刘昊 摄
■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2022年7月23日至24日,以“创新驱动新变革 数字引领新格局”为主题的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福州举办。
峰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包括开幕式、主论坛、政策发布、分论坛、成果展览会、数字产品博览会、创新大赛、云生态大会等八个环节,以及“闽江夜话”“有福之州·对话未来”等交流活动;峰会继续设立“云上峰会”平台,并全新打造云上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平台;主论坛发布了《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作为峰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设置专题展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数字中国的辉煌发展成就。
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 摄
■第六届世界智能大会
2022年6月24日至25日,以“智能新时代:数字赋能、智赢未来”为主题的第六届世界智能大会在天津举行。
本届大会通过云上办会方式举行,形成“会展赛+智能体验”“四位一体”模式。在继承发扬前五届大会经验成果基础上,“云”上聚首,共话未来,激荡思想火花;“云”端发布,引领趋势,展现前瞻成果。此外,还有“云”中展示、“云”播场景、“云”腾赛事,并采用“云洽谈”“云对接”“云协调”等途径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落户天津。
大会通过XR、AI、3D、动作捕捉、元宇宙等前沿新技术,打破时空限制,让观众身临其境。闭幕式上还发布了《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报告》《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区域竞争力评价指数报告》。
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 摄
■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
2022年5月26日,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在贵州贵阳举行。本届数博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紧扣“抢数字新机 享数字价值”的年度主题,采取线上方式举行,设置了开幕式、“数谷论坛”、“数博发布”等线上活动。
其中,“数谷论坛”活动围绕“东数西算”“数据安全”“元宇宙”等前沿话题举办8场论坛;“数博发布”活动依托“数博会云网平台”等,采用智慧会务、NFT区块链等技术,打造元宇宙“数博发布”场景,发布一批全球大数据领先科技成果奖项以及企业成果,来自中国和德国、日本等国家100余家知名企业参加展示。
■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
2022年7月28日至30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在北京举行。
本届大会以“启航数字文明——新要素、新规则、新格局”为主题,设置了开幕式及主论坛、6个主题峰会、近50场专题论坛,并首设元宇宙会场,通过数字孪生手段复刻线下会场;还举行了数字经济体验周、数字经济精品展、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大赛以及成果发布会等4大特色活动,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北京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1~2022)》《2022年中国云计算生态蓝皮书》等研究成果。此外,大会还宣布成立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共同探讨全球数字经济基础共性规则标准制定。
新华社记者 陈钟昊 摄
■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
2022年7月29日,以“推动新电商 促进新消费 助力新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在吉林长春举行。本届大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商务部、吉林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吉林省商务厅、长春市人民政府主办。
会上发布了《中国新电商发展报告2022》《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15家数字经济企业与吉林省有关地方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5场主题分论坛围绕新电商环境建设、技术创新、消费服务、融合发展、国际合作等议题展开交流和探讨。作为本届大会的重要配套活动,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项目对接会、“高质量发展吉林行”网络主题活动也同步举办。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十部门联合举办的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于9月5日至11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办。
本届宣传周开幕式、网络安全高峰论坛等重要活动在安徽合肥举行,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举办了开幕式、网络安全博览会、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以及8场分论坛、网络安全赛事、六大主题日以及网络安全“七进”等系列活动。其中,长三角网络安全协同发展分论坛发布国内首个《网络安全人才实战能力白皮书》,20多家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与合肥市签约落地,总投资达22.1亿元。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摄
■2022(第二十一届)中国互联网大会
2022年11月15至17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互联网协会、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承办的2022(第二十一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在深圳举行。
本届大会以“发展数字经济 促进数字文明”为主题,围绕“论坛会议+特色活动”主线,举办开幕式、开幕论坛、分论坛、案例发布、嘉宾交流会、互动嘉年华、线上挑战答题赛、法官讲案例等活动,内容涵盖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元宇宙、数字政府、中小企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合规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热点领域。大会同期还举办了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主题博览会。
图源:中国互联网大会微信公众号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雷渺鑫、王一涵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